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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超越国际食品法典,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至7107项日前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。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(类)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,与2016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50个、残留限量2967项,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数量,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迈上新台阶。据悉,2019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全部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,解决了历史遗留的“有农药登记、无限量标准”问题,同时以评估数据为依据,科学严谨设定残留限量。其中,尤其突出了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,规定了27种禁用农药585项限量、16种限用农药311项限量。
新版标准还显著增加了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。其中,人参、杨梅、冬枣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上804项限量均为新加,总数达到1602项,是2016版的2倍多。新版标准对动物源性食品的残留限量有了突破性增长,规定了109种农药在肉、蛋、奶等27种居民日常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中的703项最大残留限量,是2016版的14倍,从以植物源性食品为主积极向动物源性食品扩展,进一步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。针对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品种数量显著增长、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,新版标准通过评估转化了国际食品法典标准,制定了7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1109项残留限量。
据悉,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均标准制定期间广泛征求了消费者、生产经营者、专家、相关职能部门等各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,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标准的评议,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,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。农业农村部表示,将确保到2020年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。
来源:农业农村部 【 关闭窗口 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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